不让看,表面看是不公正,闹情绪,但背后有很多问题,需要沟通,解决?法律从根本上讲解决不了亲情上的问题,最多是协助。不要试图让别人来解决我们自身的问题,会复杂化,更多副作用产生。对孩子而言您和前妻都是他的亲人,你们离婚已然给他(她)伤害,再要继续在法庭上对决,让他(她)更难以承受,而对于他(她)在未来建立好两性关系可能成为困难,原生态家庭状况给后代带来的影响现时能看到的只是冰山上的一角,而更多的部分却藏在海面下,在未来呈现时是您难以估量的。请审慎的思量,多多咨询青少年心理专家。当然不能放弃看孩子,您的关注与关爱对于孩子一生都是至关重要的,父爱如山,没有了靠山的孩子会是孤独与不自信的。建议放低资态,好好沟通,为了孩子请选择"舍得"一词。无论前妻提出怎样苛刻条件,都尽量满足协商,以诚相待,方感其心。慢慢来,相信一切都会好转。[祈祷][祈祷]
很高兴回答您的问题,两个人既然有了爱的结晶,两个人就会都爱,孩子是两个人的,少了谁孩子都不完整,如果为了孩子好,就要把母爱和父爱都给到孩子,本来婚姻已经不完整了,不能让孩子再享受不到双亲的爱,这样对孩子的成长是会有影响的。
我妹妹的情况跟你差不多,两个人是自己谈的恋爱,结婚以后我妹妹就怀孕了,生个了女孩,家里婆婆就开始挑刺,老公也开始有意无意不待见她,连坐月子都跟我妹吵架,后来家里土地被开发商占了,妹夫有钱了就开始出轨,后来妹妹提出离婚,妹夫威胁妹妹,离婚不让你看孩子,妹妹最终离开了那个家,妹夫真是“言而有信”,真的不让妹妹看孩子,妹妹千方百计去学校看孩子,妹夫就不让孩子上学,妹妹拜托邻居给孩子拍照片,妹夫把邻居手机都摔了,后来我们建议妹妹起诉,才得以得到孩子的探视权。
我觉得是这样的,孩子是两个人的,不让看孩子,法律上也是不允许的,那些不让看孩子的人,真的是挺无知的,建议:
1、可以尝试跟对方沟通,协商解决此事,如果孩子见不到任何一方,对孩子的打击都很大,大人的事儿不要连累到孩子,如果跟对方说不通的情况下,可以找找中间人,跟对方比较说得上话的人,或者比较有权威的长者,在中间协调一下,站在对方的角度去考虑一下问题,如果不让你看孩子,你是什么样的想法。
2、如果各种办法都用了,对方还是油盐不进,那就只能通过法律武器来解决了,孩子是双方的共同体,没有任何一个人可以阻止。
很高兴回答您的问题,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到您。
首先,我建议与前妻进行沟通协商。
1.动之以情,让她从孩子健康成长角度去考虑这个问题。
告诉她孩子也需要父爱,阻止父亲与孩子见面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缺少父爱的孩子容易自闭偏激,甚至有些成为了问题少年。本来父母离婚已经给孩子造成了伤害,如果再不让孩子见到父亲,势必对孩子造成更深的伤害,因此为了减少对孩子的伤害,让他能精神心理健康成长,应该让父亲与孩子见面。
2.晓之以理,告诉她夫妻离婚之后,探视孩子是法律赋予您的权利。
我国《婚姻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的权利;中止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的权利。”
简单来说,就是您没有直接抚养孩子,但是您有与孩子联系,会面、交流、教育孩子的权利,您的前妻有义务协助。
顺便解释一下父或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情形主要是指:1)探望人患有严重精神病或者烈性传染疾病的,2)对子女实施家族暴力或者虐待子女的;3)探望人与子女关系严重恶化,子女坚决拒绝探望的
将这些道理告诉您的前妻,如果她不让您看孩子,您有权起诉,甚至也有可能影响到她的抚养权。毕竟是一个家庭,起诉也不利于孩子的成长,因此好好商量,劝其协助您探望孩子。
其次,向人民法院起诉。
经过沟通协商 ,您前妻的执意不让您探望孩子,则您可以依据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行使您的探望权。
首先沟通协商 ,协商不成可以向法院起诉,这就是我的看法,希望能帮到您,有不同观点或看法的朋友欢迎评论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