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你需要的 证件《居住证暂行条例》的规定:第二条公民离开常住户口所在地,到其他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合法稳定就业、合法稳定住所、连续就读条件之一的,可以依照本条例的规定申领居住证。
第九条申领居住证,应当向居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出具的劳动关系证明或者其他能够证明有合法稳定就业的材料等;就读证明包括学生证、就读学校出具的其他能够证明连续就读的材料等。
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为办理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申请人及相关证明材料出具人应当对本条规定的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对申请材料不全的,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领人需要补充的材料。
对符合居住证办理条件的,公安机关应当自受理之日起15日内制作发放居住证;在偏远地区、交通不便的地区或者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制作发放居住证的,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在实施办法中可以对制作发放时限作出延长规定,但延长后最长不得超过30日。
如果你在外面打工,你孩子的户口在老家,其实在外地读书的话,如果接收学校同意的话,也是没有问题的,因为第一这是国家政策允许的随迁子女读书问题。第二当地学校对孩子读书的问题肯定不应该拒收的。总而言之,你按照国家相关政策来办好手续,办好接收和调剂的相应条件是没有问题的。
听一句劝:尽最大的努力让他在你身边上学。听你的描述你自己是想让他在外地上学的,只不过是得费很多周折,你只是有些犹豫罢了,于是乎我帮你打一剂强心针,让你坚定选择。理由如下:
第一,你的工作在外地,你的事业、社保都基本稳定,意味着你不可以陪孩子回老家上学,那样你们家无论是经济还是退休保障都得放弃,划不来。正因如此,孩子如果回老家就成了留守儿童,这对你们的亲子关系,孩子的学业和身心健康都会面临一定的风险,到时候你们所面临的麻烦远远超出现在外地读书的麻烦了。
第二,外地就学麻烦但能办到。当前,不同城市都出台了通过积分、社保、居住证等相关进城务工人员的就学政策。只要你想去读,一定是可以解决的,你只需做的事就是,不怕麻烦,跑公司、社保局、社区、教育局、学校、派出所等不一而足,大不了请几天假罢了。
第三,在外打拼的地方往往经济好于老家,开放程度,包容程度、整体素质都较好,对于你和你的孩子,你们的家庭,你们的未来,你孩子的人脉和事业都是加分项,这是无形中的收获,无论孩子将来成绩如何,起码眼界和看问题的角度更宽广,所以利大于弊。
第四,可能孩子在外地上学你会更辛苦,因为你上班,还要照顾孩子,经济花费也更大。但是这并不能一概而论,因为孩子在老家也得花钱,你处于补偿心理也不会亏带他,钱往往给的更多,而孩子也感觉不到你的辛苦和不容易,但在你身边却不同,他知道父母的艰辛,更容易理解你的良苦用心。
就说这些吧,孰优孰劣,答案很明显了,决定吧,孩子是大事,早着打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