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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意思是处在义务教育阶段孩子不愿意去上学,这您陷入矛盾中了对吗?
首先,义务教育是在我国,是强制的教育,是适龄公民应尽的义务。
《义务教育法》第四条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适龄儿童、少年,不分性别、民族、种族、家庭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并履行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
其次,家长未按照义务教育法,送孩子接受教育的,理论上会接受批评教育。但不付法律责任。
《义务教育法》第五十八条:适龄儿童、少年的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无正当理由未依照本法规定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的,由当地乡镇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
第三,家长要求孩子必须接受义务教育,并不涉及侵权,因为这是法律规定的必须做法。
希望能够帮助您。
我觉得孩子的习惯是从小养成的,从心理学讲,越是强迫孩子做一件事情 孩子的逆反心理就越强。实际上孩子厌学可能是觉得作业过多或者是知识的吸收不畅,因此需要从根源入手。我们会发现教授的子女一般学习生涯会更长 这就是家庭的氛围作用,因此需要在家庭里建立起一种学习性氛围,以身作则,为孩子树立榜样。此外也要注意对孩子进行良好的心里引导,尝试让孩子从学习中收获乐趣,让孩子感受到掌握新知识点的成就感,这就跟打游戏做任务是一样的。
个人观点,不喜勿喷
如果你是老师,那么你的工作是教育,而不是让学生听话。没有不肯学的学生,只有不会教的老师。小孩子,尤其是叛逆期的小孩子,要和他们好好交流只有一个办法,那就是耐心,通过长时间的平等交流建立信任关系,然后才能讲下一步的教育。现在的老师,要多点心理教育。让学生树立信心,让学生自己从不肯学,变成要学。
如果你是父母,那你们的责任重大,孩子不肯学,肯定你们的教育出问题了。要多从你们提供给孩子的学习环境看看,多从你们自身的行为规范看看,多从孩子接触的环境出发,“孟母三迁”的典故,大家肯定了解的。
未成年人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如果你作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应该履行让未成年人接受义务教育的义务,而且人权里没有不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强制要求未成年人接受义务教育并没有侵犯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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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权立法包含:
安全的权利:有关禁止犯罪行为。
自由的权利:有关自由的范畴,如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以及宗教信仰的自由。
政治的权利:有关人民的自由参政权,如抗议或入党。
诉讼的权利:有关防止滥用法律制度,如监禁审讯、秘密审讯和过度惩罚。
平等的权利:有关公民的平等,在法律之前人人平等。
福利(经济)的权利:有关提供教育和免于遭受严重的贫穷和饥饿。
民族的权利:有关群体免受种族屠杀和其建立民族国家之权利。